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其中,应计折旧额是指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如果已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1、年限平均法(直线法):
年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值 - 预计净残值) ÷ 预计使用年限
月折旧额 = 年折旧额 ÷ 12
这种方法下,每年的折旧额是相等的,基于固定资产的原价、预计净残值和预计使用年限来计算。
2、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值 × (1 -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总工作量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这种方法根据实际工作量来计提折旧,适用于那些使用程度与使用年限不直接相关的资产。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额 = 固定资产期初净值 × 2 ÷ 预计使用年限(注意:最后两年改为平均年限法)
月折旧额 = 年折旧额 ÷ 12
在这种方法下,折旧额在前期较高,后期逐渐降低。需要注意的是,在最后两年要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4、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期限 ÷ 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
年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值 - 预计净残值) × 年折旧率
月折旧额 = 年折旧额 ÷ 12
年数总和法通过逐年递减的分数来计算每年的折旧额,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分母代表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
5、减余价值法:
每年折旧费用=(资产原值-净残值)÷预计使用寿命。
这种方法是根据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和预计使用寿命来计算每年的折旧费用,使资产的账面价值逐年减少至预计净残值。
请注意,以上公式仅供参考,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会计准则来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并确保折旧计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无形资产折旧一般采用直线法进行计算,其公式为:无形资产年折旧额=无形资产取得总额/使用年限。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无形资产折旧并不像有形资产那样有实物的磨损,因此更准确的提法应该是“无形资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是指将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取得成本,在规定的期限内,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在线客服电话:
400-800-2503
客服在线时间:
早上:8:30~12:30 下午:14:00~23:00
如有疑问,扫码添加客服微信,
问题+截图进行提问,客服会第一时间答复。